哈尔滨2016年11月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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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考试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确保本次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中心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安全保密和考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6年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
二、统一鉴定日安排
全国统一鉴定日安排(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日”)
11月19日 -- 11月20日
三、切实做好全国统一鉴定试卷接收、运送、保管、启封、发放、回收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有关资料泄密、失密的情况发生。加强网络监控,密切关注通过网络和QQ群、微信群兜售相关职业试题及答案的情况。考试期间,做好技术防控工作,实现考场周围通讯信号的屏蔽。
四、加强考务管理、考场管理和质量督导,按有关要求设置考场、配备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照国家职业标准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并配有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对考试现场的监督。
我中心公布本次考试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邀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全国统一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如有泄密、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试题答案、为他人实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我中心郑重提醒广大应试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持诚信考试,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确保全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顺利进行。
举报电话:0451--85953386、0451--85953375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哈尔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点)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