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2年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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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2012年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震防函 [2012]35号)和黑龙江省地震局《关于黑龙江省2012年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标准的建议函》(黑震函[2012]78号)精神,现将2012年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0 | 45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 100 | 50 |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 100 | 50 |
根据以上合格标准,我省本次考试没有合格人员。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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